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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学院关于对严易炜、饶博扬两名学生进行学籍清退的公示

根据《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(试行)》(铜职院办发〔2023〕102号)第四十五条第五款管理规定:超过学院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,予以退学处理。经药学院教务科提交党政联席会审议,会议研究决定,同意对严易炜同学予以学籍清退,相关办理程序合规。

依据《铜仁职业技术大学学籍管理规定》(铜职校办发〔2025〕53号)第八条管理规定: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,不予注册;逾期两周未注册者,视为自动放弃学籍,学院予以自动退学处理。经药学院教务科提交党政联席会审议,会议研究决定,同意对饶博扬同学予以学籍清退,相关办理程序合规。

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。公示期:2026年10月20日—2026年10月22日。公示期间,如对处理结果有异议,请向药学院教务科反映(联系电话:15185015751)。

具体名单如下: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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